廣州市工商局昨日通報了今年一季度應節食品案件查處情況。根據通報,在工商局今年1季度抽取的包括大米、食用油、麵條、炒貨食品、油角、煎堆、年糕、巧克力及其製品、糖果、醃臘肉、液體乳等11類應節食品、206批次食品中,有6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分別是瓜子、花生等炒貨和食用油。
據介紹,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由於瓜子、花生等炒貨食品的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及部分食用油的脂肪酸超出固定範圍。
部分食用油脂肪酸超標
據介紹,二氧化硫殘留量為還原劑,能起到護色、防腐、漂白和阻止維生素C的損耗等作用。
廣州市工商部門檢測發現,瓜子、花生等炒貨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為了延長產品的存放時間,增加產品的外觀美感。而食用油中脂肪酸組成項目,是鑒別單一油品的特征指標項目,每一種單一油品,脂肪酸組成都有固定的範圍,如果脂肪酸組成超出了這一範圍,說明該油品不純正,有摻假的行為,不排除部分生產企業為牟取暴利,把價格低的油品摻到價格高的油品裏。
商場超市失信將曝光
廣州市工商部門表示,今年將繼續加大對商場、超市的整治力度,將嚴格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同時落實索證索票、進貨台賬兩項製度,督促食品經營者查驗核實食品生產者提供的證照和食品質量檢測的批次報告或證明文件。對大型商場、超市,采取日常自律為主、發現問題嚴厲查處的方式,並實行誠信評價及失信曝光製度。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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