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5月25日訊(記者李岩俠)端午節將至,眼下正是粽子銷售時節。記者從省質監局獲悉,根據省質監局2011年第二季度對粽子產品進行的檢驗結果,淄博萬家樂食品有限公司和山東團圓速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個批次的粽子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山東省食品監督檢驗工作規範(試行)》的規定,山東省質監局2011年第二季度對粽子產品進行了省監督檢驗。據食品生產監管處有關人士介紹,本次對粽子產品檢驗中共抽檢了我省21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23個批次粽子產品,整體質量不錯,隻有兩家企業兩個批次的產品不合格。山東金喬食品廠、煙台藍白食品有限公司、山東稻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的21個批次的粽子產品都通過檢驗,可放心食用。淄博萬家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360克/袋的銀膳牌粽子(紅棗)和山東團圓速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500克/袋的黃老泰牌速凍八寶粽被綜合判定為不合格產品,這兩種不合格粽子的生產批次均為“2011-05-09”。
據了解,對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各相關市質監部門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了處理。
(來源:新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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