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強化安全風險的防控,保障全省人民飲食用藥安全,近日,省食藥局製定出台了《食品藥品飛行檢查辦法(試行)》。
據了解,《辦法》共5章30條,包括總則、啟動、檢查、處理及附則。《辦法》將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過程納入食品藥品飛行檢查的範圍,突出食品藥品飛行檢查的依法、獨立、客觀、公正,以問題為導向,以風險管控為核心,按照“啟得快、辦得實、查得嚴、處得準”的要求,規定了啟動、檢查、處理等相關工作程序,嚴格各方責任和義務,提升食品藥品飛行檢查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規範食品藥品飛行檢查的啟動和實施,充分體現依法獨立原則。二是建立風險研判和分層處理措施,解決風險有效管控的問題。三是強調全方位多層次的銜接配合,建立順暢的協調機製。四是豐富和細化應對手段,提升食品藥品飛行檢查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五是落實監管部門職責,強化執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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