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驗檢疫局杭州郵檢辦近日從德國郵寄進境的掛號郵件中截獲一批轉基因生物菌種。
該郵件麵單申報為“實驗酵母菌”,從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郵寄往杭州某高校。檢驗檢疫人員對其進行開包查驗,發現一塑料盒內裝9管樣品,共計21克,郵包內所附說明文件表明該批菌種為酵母菌,且已轉入特定基因序列。
通過與收件人聯係,浙江口岸發現該批轉基因生物菌種為科研試驗用途,且未向目的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申請入境特殊物品審批,根據《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杭州郵檢辦對該批轉基因生物菌種予以截留並出具截留憑證,並通知寄收件人在截留期限內補交《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
由於寄收件人未在截留期限內補交《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檢驗檢疫部門按規定將對該批轉基因生物菌種予以退運或銷毀。
為了適應當前出入境特殊物品檢疫工作需要,新版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已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規定變動較大,其中,不能提供審批單的郵寄出入境特殊物品截留期限由60天改為7天。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若需郵寄特殊物品進出境,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並盡量提前向目的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申請特殊物品出入境審批,以免因超過時間期限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根據農業部質檢總局第1712號公告,未獲相關部門批準的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屬於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物品,消費者通過海淘、代購等途徑跨境購物時務必注意產品是否含轉基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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