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政府事務辦公室(GAO)發布報告稱,食品藥品管理局需要采取額外的措施以幫助其駐外相關機構保證進口食品的安全性,並警告說FDA並沒按《食品安全現代法案》(FSMA)所要求的外國食品設施數量進行檢驗。
FDA回應表示,同意相關建議以展開此類分析,並且認為執行國外檢驗規定了受檢公司的責任、義務,促進其符合美國的進口要求,獲得國外食品安全方麵的情報。但是,相關官員認為,執行國外檢驗不能保證進口和國產食品的相對安全性,FDA正在擴大與外國政府間的合作,以利達成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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