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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新版《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8月1日即將實施


錄入時間:2014-7-17 11:48:35
   
   農藥殘留是指在農業生產中施用農藥後一部分農藥直接或間接殘存於穀物、蔬菜、果品、畜產品、水產品以及土壤和水體中的現象。農藥殘留量超標會危害人體健康,可能引發急性或慢性中毒症狀。農作物生長過程中農藥使用不規範,或是將剛剛施用農藥的蔬菜上市,沒能給其足夠的降解時間,都會造成農藥殘留超標。加強對農藥殘留量的監管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為保證農產品安全,2014年3月20日,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我國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指標將由現行的2293項增加到3650項,新增1357項。作為我國監管食品中農藥殘留的唯一強製性國家標準,該標準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食品中農藥殘留國家標準體係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對生產有標可依、產品有標可檢、執法有標可判,嚴格監管亂用、濫用農藥,保證“產”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推進綠色生產,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新版《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上都有顯著提升,力求用最嚴謹的標準,為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術依據。新標準規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類)食品中3650項限量指標,較2012年頒布實施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種農藥、43種(類)、1357項限量指標。新標準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擴大了食品農產品種類。新標準為284種(類)食品農產品規定了多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覆蓋了蔬菜、水果、穀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飲料類、調味料、堅果、食用菌、哺乳動物肉類、蛋類、禽內髒和肉類等12大類作物或產品。除常規的穀物、蔬菜、水果外,首次製定了果汁、果脯、幹製水果等初級加工產品的農殘限量值,基本覆蓋百姓經常消費的食品種類。
 
    二是覆蓋了農業生產常用農藥品種。為防治各種病蟲害對農作物生長的侵害,我國不同地區、不同農作物生產中經常使用的農藥品種大約為350個左右,而新標準為387種農藥製定了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基本覆蓋了常用農藥品種,今後覆蓋麵還會進一步擴大。
 
    三是重點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的限量標準。針對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多發、易發問題,新標準重點規定了鮮食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為115個蔬菜種(類)和85個水果種(類)製定了2495項限量標準,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項限量標準。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總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農藥殘留限量增加473項,蔬菜(包括食用菌)上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增加431項。
 
    四是新標準基本與國際標準接軌。在新標準中,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製定限量標準的有1999項。其中,1811項國家標準等同於或嚴於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占90.6%.在標準製定過程中,所有限量標準都向世界貿易組織(WTO)各成員國進行了通報,接受了各成員國的評議,並對所提意見給出了科學、令人信服的解釋。
 
    據了解,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農藥殘留限量標準都是根據農藥毒理數據、我國農藥殘留田間試驗數據、我國居民膳食消費數據和國內農產品市場監測數據,經過科學的風險評估後製定的。製定過程中,還廣泛征求了社會公眾、農產品生產和進出口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和相關行業部門的意見。
 
    新標準將於2014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2)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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