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創新食品安全考核機製,建立了一套以考評指數為核心的食品安全考核指標體係。
一是以問題為導向設計指標構成。該食品安全考評指數由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監督性抽檢陽性率、舉報投訴處置率、案件查處和隱患整治率、群眾滿意度等5大指標構成。其中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由大宗食品合格率、重點食品合格率和餐(飲)具消毒合格率等構成,著重評定轄區食品各環節總體安全程度。監督性抽檢陽性率規定了各環節抽檢比例與數量,用於檢驗各地各部門檢測水平。舉報投訴處置率,由各監管部門根據舉報投訴件交辦和獎勵資金發放情況每季度通報,檢驗各地各部門回應公眾關切是否積極主動。案件查處和隱患整治率,主要考評監督性抽檢不合格產品是否立案查處、涉嫌犯罪案件是否移送司法、處罰後企業是否已經整改等。群眾滿意度,作為兜底指標,委托第三方實施測評,考評各地各部門工作是否得到群眾認可。
二是以績效為目標設計考評辦法。科學劃分分值和權重,季度通報和年終匯總,第三方參與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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