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教委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飲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 除寄宿製學校外,中小學原則上不得在校內開辦商品部(小賣部)。同時,學校內開辦的小賣部應以服務寄宿學生為目的,價格合理。以供應文具和生活日用品為主,嚴格控製和管理漢堡包、方便麵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飲料等不利於健康的食品飲料。嚴禁出售無質量安全保障的產品,嚴禁出售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同時,通知要求,提倡有條件的學校自行經營食堂,暫時無法自行經營食堂的學校可引入企業承包。無論是自辦還是外包,學校管理主體不變,學校不能以包代管。學校食堂嚴禁承包給個人經營。嚴禁社會餐飲企業將所承辦的學校食堂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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