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設立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掛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省食全辦)牌子。合並後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由原來的12個處室增加為16個處室,專門設立食品安全總監、藥品安全總監各1名。
《規定》明確將原省食安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進行整合,將食品加工生產、流通、酒類流通以及農產品加工環節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責實施合並,統一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管理。今後,種植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從種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由省農業、畜牧、水產部門負責。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管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新成立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增設了科技與宣傳處,新增了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食品風險監測處,取消了原食品安全監管處,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工作亦將由專門成立的一個處室專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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