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水的標準風波正在不斷發酵。昨日,新京報刊發專題報道《瓶裝水標準亂象調查》,報道指出,由於國內關於包裝飲用水的標準林立,檢測指標大相徑庭。就此問題,昨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表示,正在進行標準的清理工作,預計今年年底完成。
在調查“有多少標準”
據介紹,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受衛生部的委托,對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項國標進行管理。
昨日,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聯絡新京報,並就一些標準問題做出澄清和解釋。
該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員王竹天表示,中心將在2015年底前完成現行食品標準整合工作,包裝飲用水標準也在清理範圍內。“搞清楚關於食品安全的有多少標準,這些標準間是不是有矛盾,希望今年年底能梳理出來。”
“如果能整合的,我們就整合,如果不能整合,再根據不同的要求來進行規範”。王竹天說,風險評估中心都是站在保障安全的角度製訂標準,飲料通則將包裝飲用水分為6類,這是質量上的要求,無論分多少類,從微生物、汙染物的角度,安全標準應該是一樣的。
目前我國共有4份包裝飲用水的國標。除了國標外,隨著行業發展,礦物質水、山泉水等新“概念”不斷湧現,一些企業開始使用企業標準生產,同時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標準。不同標準間出現了一些空白和交叉,造成監管問題。
水源應符合自來水標準
對於瓶裝水國家標準“低於”自來水國家標準的問題,王竹天表示,瓶裝水國標規定,原料用水必須符合自來水國標的規定,因此沒有在瓶裝水國標中羅列自來水已經檢測的所有項目。
然而,隨著飲用水行業的發展,天然水等眾多瓶裝水並非以自來水作為水源,這樣的情況如何監管呢?王竹天表示,無論企業是否采用自來水,其水源都應當符合自來水的國家標準。至於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能符合國家標準,則是由國家質監部門負責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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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等拒絕公開企業標準
雀巢稱標準不公開是行業現象,推動企業標準公開需協會或主管部門出麵
昨日,新京報記者再次致電可口可樂、康師傅、統一、雀巢四家使用企標作為產品標準的飲用水企業,要求查看其企業標準,遭企業拒絕。
目前,市場上約有三分之一的包裝水產品使用的是企業標準。按相關規定,企業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但由於多數企業未公開企業標準,使得公眾對於這些企業的產品標準產生疑問。
此前,新京報記者持續聯係各大瓶裝水企業,要求各大水企公開自己的企業生產標準,均遭拒絕。而在記者獲悉的部分企業標準中,部分關鍵指標項存在缺失。
例如可口可樂雲南公司的礦物質水企業標準中(Q/KKK 0003 S-2009),缺少“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指標,此外,作為瓶裝水重要毒理指標的鎘也沒有。據了解,近年雲南多地曾爆發鎘汙染事件。
對於企業標準中缺少重金屬物質鎘和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指標的問題,可口可樂大中華區公關相關負責人稱,自己正在休假無法回應。
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代表李宜霖拒絕了記者關於公開企業標準的要求。她表示,站在媒體的立場,企業標準應該公開,但是站在企業的立場,有不同的理解。
統一公司則聲稱,其飲用水標準是依據瓶裝水國標和自來水國標製定,具體內容不能透露。
雀巢大中華區集團事務副總裁董玉國表示,企業標準裏麵有很多公司的信息,標準不公開是一個行業的現象,如果單單雀巢一家公開,會給很多方麵造成被動,或者不必要的誤會。推動企業標準的公開,需要由行業協會或是相關主管部門出麵。
■ 答疑
Q1 為什麽瓶裝水標準隻有21項?
在《桶(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 19298-2003)中,水質指標僅有21項,遠遠少於自來水國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中的106項。諸如汞、甲醛等毒理性指標,以及pH值、硬度等較為常見的水質指標,都未出現在瓶裝水國標中。
對此,王竹天回應稱,這個標準的前置條件是水源水符合生活飲用水(即自來水)的標準,因此,在標準中沒有必要羅列這些項目,“企業的原料應經過檢驗,檢驗合格之後才能使用”。
Q2 瓶裝水的水源怎麽保證質量?
事實上,市麵上很多飲用水並非以自來水為原料。國標中隻對水源水做出規定,如何能保證其落到實處呢?
王竹天說,打個比方,就像你要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大米來做飯,隻要你符合了這個標準,前麵的就不用管了。“要不然那餐飲業給你端一碗飯出來,還得檢驗100多種農藥?不可能。”
他表示,除了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可能會汙染的之外,標準不對原料再提要求,否則就沒完沒了了,如果最終的產品就把前麵所有的都測一遍,不但保護不了食品安全,還浪費了資源。
Q3 大腸菌群的檢測方法過時了?
在瓶裝水國標中,大腸菌群指標為MPN/100ml≤3,而自來水國標中則要求不得檢出。中疾控環境所的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瓶裝水國標中的檢測方法是按照舊式的蘇聯標準,世衛組織更新了檢測方法之後,自來水的標準隨即更新,而瓶裝水標準未更新。
王竹天回應稱,他並不是搞微生物的專家,但可以告訴記者,這兩種方法技術含量的屬性是一回事,“二者的意思是一樣的”。對於具體原因,他表示,如果記者想要了解,需要找起草的專家。
Q4 為何不同標準中的PH值限定不同?
在自來水國標中,規定PH值的範圍是6.5到8.5;在純淨水國標中,這一數值範圍是5.0到7.0;而瓶裝水國標對PH值則沒有涉及。標準與標準之間為什麽會出現這樣不統一的情況呢?
王竹天說,他所在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隻是負責安全方麵的標準,對於質量方麵的標準,歸口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4個包裝水國標中,標題中有“衛生”二字的才是由該中心負責管理。
“舉個例子,我們負責大米的安全標準,但大米肯定分一二三四等,那是歸相關部門去管。”王竹天說,但由於曆史原因,礦泉水國標本應是質量標準,但也規定了衛生指標。
Q5 重金屬半年檢測一次夠不夠?
目前企業標準中應該被嚴格限製的砷、鉛、溴酸鹽等重金屬指標,隻是作為“型式檢測”,半年檢測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換設備等情況出現後才必須進行檢測。這樣的檢測頻率會不會太低?
王竹天說,該中心製訂的標準都是安全標準,這些標準從來不會規定出廠檢驗方麵的內容,過去的一些質量標準確實規定了出廠檢驗的規則,但那些標準是別的部門頒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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