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購設備在家DIY"娃哈哈"、"營養快線"等飲料並出售,誰知卻觸犯了法律。昨日,大河報記者從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DIY"達人"段某,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目前此判決已生效。
2010年,被告人段某自購了一套設備,開始在家裏生產"養元"、"六個核桃"、"娃哈哈"和"營養快線"的冒牌飲料,其間還多次從他處購進假冒的"養元-六個核桃"、"娃哈哈-營養快線"等注冊商標的飲料予以銷售。經查,2011年至2012年間,段某為謀取非法利益,銷售明知是假冒"養元"、"六個核桃"、"娃哈哈"和"營養快線"注冊商標的飲料,銷售金額達52095元。
2012年7月29日,警方將段某抓獲,同時查獲其未銷售的假冒飲料共計492箱,案值25200元。2012年12月26日,檢察機關向洛陽中院提起公訴。2013年1月29日,洛陽中院依法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據了解,此案是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最高法院批準為全國首批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審合一"試點法院後,首次由知識產權庭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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