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為防範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群眾飲食安全,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今年第1號警示信息,提醒公眾河豚毒性是氰化納的1250倍,嚴禁餐飲單位經營河豚,預防食用中毒。
河豚又名魨,或稱鰱鲃魚,民間將江湖中的河豚幼魚稱為浜魚、鲃魚。河豚身體渾圓,頭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鮮豔的斑紋或色彩,體表無鱗,光滑或有細刺,有明顯的門牙上下各兩枚。
河豚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且毒性穩定,經100攝氏度8小時炒煮以及鹽醃、日曬等均不能被破壞,毒性相當於劇毒藥品氰化鈉的1250倍。河豚中毒一般出現在進食後半小時到三個小時內。發病起初症狀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繼而發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軟癱,心率由加速而變緩慢,血壓下降,瞳孔先收縮而後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對河豚毒素尚無有效的解毒藥物。
濟南市藥監局發布警示,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河豚。發現河豚應妥善處理,切勿隨意丟棄。違法經營河豚魚的要從嚴查處。消費者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河豚。誤食河豚後,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係統中毒症狀,應立即到醫院就診。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河豚,也應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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