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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農殘標準出台是進步 有利於保障食品安全


錄入時間:2012-12-14 8:49:23
   
   中國鄉村之聲《鄉村談話》專稿:農業部與衛生部近日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限量由原來的837個增加到2293個,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新標準將於2013年3月1日起實施。
  農殘標準出台是社會的進步
  此次農業部與衛生部聯合發布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這也成為目前我國監管食品中關於農藥殘留的唯一強製性國家標準。此前,涉及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6項國家標準和10項農業行業標準也將同時廢止。新標準不僅給出農藥殘留限量統一標準,而且限量由原來的837個增加到2293個,基本涵蓋了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農產品,增加近兩倍之多,力度之大可見一斑。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我覺得新的農藥標準越多的話,應該是一個社會進步。這幾年行業發展很快,有更多的農藥生產出來,消滅病菌。所以我們有這樣一種標準製定,應該有利於產業安全。這幾個產業在中國的發展特別快,種類增加也很多。比如蔬菜,因為過去蔬菜種的很少,基本上沒有跨季節蔬菜。這些年來,大棚的蔬菜數量特別多,引進了很多品種。這個大棚的蔬菜容易生病,那麽各種病蟲害隨著這些反季節蔬菜的大麵積發展也出來。農藥的種類越多,說明治理這個病蟲害的工具也更發達。”
  農殘標準有利於促進農產品出口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劉海傑:“我們要從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新標準的出台肯定是社會的進步。現有的農殘限量標準在相應的曆史時期起到了應有的作用,但是隨著現在社會的發展,農業生產方式出現了很多變化,溫室大棚生產方式越來越多,一些農藥的使用量也會越來越多,因此,新的法規也應該隨之更新,這是符合社會發展趨勢的。但是,近年發生的一些有關農殘超標的食品安全事件、國際貿易事件,也反映出現有的標準有不完善的地方。出台新標準,一方麵有利於對從業人員進行約束,另外還是和國際接軌。因為我們是農業大國,蔬菜農產品出口量很多,但因為農藥殘留問題,在出口的時候會碰到一些貿易爭端,這跟現有的標準局限性都有關係,所以我們推出這個新標準,有利於今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農殘標準有利於加強食品安全監督
  劉海傑介紹,在農藥標準製定的過程中,國家一直在致力於這個標準的不斷完善和更新。從2000年左右的時候,國務院就提出要逐步降低劇毒、高毒農藥的生產和施用量措施。2003年發,改委又公布了對硫磷等等幾個含有有機磷農藥的消減方案,對於分幾個階段進行實施、怎麽具體實施都有詳細的規定。後來在2005年的時候,我國成為《鹿特丹公約》的締約國,更進一步促進了農藥技術進步和強化管理,也使農藥的施用和出口麵臨著一些新的挑戰。現在新的國家標準是我國唯一的強製性標準,對有效解決目前農殘問題,意義還是很巨大的。
  劉海傑認為,有了限量標準以後,有利於政府機構對農產品生產進行監管,這樣會使種植者、經營者按照這個標準生產,這樣流通到市場上的產品符合國家的標準,從源頭上阻止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到百姓的餐桌上。這是一個過程,每個國家的曆史背景不一樣,發展過程不一樣,中國的農藥殘留標準和國際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但是現在製定新標準也體現了我國想要盡快跟國際接軌的決心。
  新技術將替代傳統農藥保證農業生產
  劉海傑說:“我覺得保證農產品產量和質量的措施和途徑是多方麵的,其實沒有必要擔心有了嚴格的農殘限量就不敢用農藥,因為科研人員會通過育種等環節來逐步解決這些問題。科研人員就有責任去解決這個問題,從育種方麵有很多人在做大量的工作。對於病害和蟲害,都可以用物理防治方法。現在發展趨勢也是慢慢的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用一些生物防治方法或者物理替代技術。如果病害很嚴重的時候,還是要用到農藥,但並不代表用藥就是用那種違規的,首先是不能用違規的藥,另外就是按照規程去走,不要自己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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