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青島市衛生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食物中毒衛生應急處置及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類醫療機構如發現3例以上相似症狀的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調整安排接診救治力量,並在兩個小時內報告轄區疾控機構。
據了解,新的通知中要求,各類醫療機構在接診病人時,如果發現3人及以上有共同飲食史和類似臨床症狀的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要根據就診病人數量和病情,適時調整、安排接診和救治力量;對有吐瀉物和洗胃液的患者在用藥前必須要保留樣品以備檢驗查找食物中毒原因;對所有就診的疑似食物中毒患者都要建立完整的個人病誌記錄,填寫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病例報告登記表。
同時,醫療機構要在兩小時內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及時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和轄區疾病控製機構報告。其中,對發生在學校、托幼機構、建築工地、地區性或者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疑似食物中毒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
確定集體食物中毒的,由轄區疾病控製機構負責進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係統網絡報告;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同時由轄區疾病控製機構實施網絡直報,市疾控中心負責網絡直報審核把關;經調查核實為傳染病疫情時,按照國家、省、市傳染病有關規定報告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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