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酒店、小吃店、快餐店、農家樂飯店以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的餐具衛生消毒情況都要接受檢查。記者從市政府食品安全辦獲悉,為加強對我市餐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及餐飲業衛生的管理,規範餐具消毒行為,由市政府食品安全辦統一協調指導,市衛生局牽頭,聯同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針對餐具消毒情況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全麵整治行動。
據了解,此次整治行動主要針對全市範圍內的餐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中小餐飲業,包括中小酒店、小吃店、快餐店、農家樂飯店以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等。整治內容包括:餐具消毒單位的選址、布局、消毒工藝流程、生產用水、設備、使用的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具的產品包裝和標簽內容;重點餐飲單位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尺寸和數量是否能滿足需要,餐具清洗消毒水池是否專用、數量是否充足、有無明顯標識,自動清洗消毒設備上是否有溫度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是否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保潔設施是否專用、有無明顯標識、是否密閉清潔等,是否建立對購入使用的消毒餐具索證製度;加大餐具監督抽檢工作力度,擴大抽檢覆蓋範圍。
記者了解到,整治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前期為督促整改階段,衛生行政部門明確人員,落實責任,采取分片包幹,責任到人的方法,對轄區內工商部門注冊的餐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對轄區內餐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進行全麵檢查,對未辦理工商登記的一律取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重點餐飲單位逐戶上門監督指導,在檢查過程中對不具備餐具清洗消毒條件或餐具消毒工作不落實的,督促其按規定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同時每個縣(市)區均須創建2-3個餐具消毒示範點。後期為集中整治階段,各責任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轄區內重點餐飲單位和集中式餐飲消毒單位進行地毯式清查,掌握整治工作的具體情況,分門別類製定整改措施,並督促各餐飲單位落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屢教不改的,堅決予以取締,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
相關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10-03-10下發的《關於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中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實施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餐飲具進行衛生監督抽檢,依法查處不符合衛生規範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索證管理,並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餐飲具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核發營業執照,將已掌握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登記情況,定期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根據《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衛辦監督發〔2010〕82號)中的規定: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監督檢查結論為不合格:建於居民樓內的;與可能汙染餐飲具的有害場所距離小於30米的;生產場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裝)總麵積小於200平方米的;消毒工藝流程未按回收、去殘渣、浸泡、機洗、消毒、包裝、儲存設置的;生產用水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消毒後的餐飲具不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的;使用的消毒產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的;未提供餐飲具批次出廠檢驗報告的;不符合其他衛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
上一篇:今麥郎“酸價超標門”檢測方自認資質不全
下一篇:湖南:賣臭豆腐、羊肉串、糖葫蘆等食品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