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包括速凍餃子等預包裝食品 生鮮與多數調味品可不貼
從明年1月1日起,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醬油等預包裝食品如果沒有食品營養標簽將不得銷售。昨天,衛生部發布《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食品標簽中有營養聲稱或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均需強製使用營養標簽。
醬油蝦丸等須貼營養標簽
衛生部表示,強製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營養標簽有助於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逐步減少鹽、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
不過,並非所有預包裝食品均要使用營養標準,部分食品可豁免,如生肉、生魚、生蔬菜、水果、袋裝鮮蝦、魚塊兒、肉餡兒、木耳、蘑菇、現製現售食品等。調味品、甜味料、香辛料、茶葉、咖啡豆、酵母、食用澱粉等也可不使用營養標簽。酒精含量大於等於0.5%的飲料酒類產品、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淨水及其他飲用水等可不使用營養標簽。
但預包裝速凍麵米製品和冷凍調理食品,如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食品等,及加工企業集中生產加工、配送到商場、超市、連鎖店、零售店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腐乳、醬菜、醬油等應當按標準規定標示營養標簽。
衛生部表示,鼓勵豁免的預包裝食品按本標準要求自願標識營養標簽。
營養成分功能禁添加合並
衛生部表示,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刪改、添加、合並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更不能任意編寫。
營養標簽標準將於2013年1月1日實施。實施日期之前,允許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本標準。在實施日期後生產的食品,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在實施日期前生產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四大核心營養素名單確定
標準同時公布了四大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衛生部介紹說,核心營養素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攝入缺乏可引起營養不良,影響兒童和青少年生長發育和健康,攝入過量則可導致肥胖和慢性病發生。
本標準中的核心營養素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居民營養健康狀況和慢性病發病狀況的基礎上,結合國際貿易需要與我國社會發展需求等多種因素而確定的。根據標準實施情況,衛生部將適時對核心營養素的數量和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預包裝食品營養成分表
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名稱含量(每100g)
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NRV%)
能量1823kJ22%
蛋白質9.0g15%
脂肪12.7g21%
碳水化合物70.6g24%
鈉204mg10%
維生素A72gRE9%
維生素B10.09mg6%
注:消費者隻要看懂NRV%就可以清楚知道這份食物對於一天的膳食來說是否足夠。以上表為例,吃掉這份食物(100克)可獲取一天所需22%的能量、15%的蛋白質、21%的脂肪、24%的碳水化合物、10%的鈉和6%的維生素B1。這對高血壓、糖尿病等特殊人群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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