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保健食品管理,切實提高準入門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日就《保健食品功能範圍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方案擬取消改善生長發育、輔助降血壓等4項保健功能,明確四種情況應當將少年兒童作為不適宜人群,同時擬進一步調整和規範保健功能名稱。
根據2011年《保健食品功能範圍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反饋情況和專家論證結果,再次修訂的方案擬取消改善生長發育、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輔助降血壓、改善皮膚油分4項保健功能,涉及胃腸道功能的4項合並為1項、涉及改善麵部皮膚代謝功能的3項合並為1項,最後確定為18項保健功能。
為保護少年兒童的權益,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調整方案中擬對緩解視疲勞功能、促進排鉛功能、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及其他有關功能項目的適宜人群範圍進行調整,在這四種情況下,將少年兒童作為不適宜人群。
據了解,保健食品具備的特定保健功能不僅有一定的適宜人群範圍,還因為個體差異的存在,即使適宜人群服用保健食品後,也並不一定能完全達到特定保健功能的效果。因此,調整方案中擬從比較科學、客觀的角度,在功能名稱中增加“有助於”字樣,如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改善營養性貧血功能,調整後為有助於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有助於改善營養性貧血功能。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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