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金華市鹽務局、市鹽業公司、市疾控中心舉行新標準低碘鹽首發儀式,4個品種的新營養日曬鹽正式投放市場銷售。這是食鹽碘含量標準繼1996年、2000年之後第3次調整,食鹽碘含量標準適度下調。
碘鹽與甲狀腺疾病多發無關
從3月15日起,由衛生部頒布的《食用鹽碘含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根據新的國家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平均水平為20至30毫克/公斤,碘含量允許波動範圍為平均水平±30%.浙江省衛生廳多次組織專家論證,經省政府同意,最終確定我省食用鹽碘含量標準水平為25毫克/公斤。
據省衛生廳等部門最新通知解釋,近10年的監測顯示,我省人群碘營養總體處於適宜水平。之所以確定25毫克/公斤的碘含量標準,主要是探索下調食用鹽碘含量水平。我省曾做過專項調查,對4組食用不同碘含量食用鹽的居民家庭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鹽碘含量處於20至25毫克/公斤,人群尿碘中位數在165微克/升左右。近期,我省完成的重大科技專項"人群碘營養水平與甲狀腺相關疾病研究"結果顯示,無證據表明食用碘鹽與甲狀腺結節等疾病之間有關聯性。
市鹽務局副局長金偉欣表示,省衛生廳的解釋排除了食用碘鹽導致甲狀腺相關疾病多發的說法,食鹽加碘仍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消費者可以放心食用碘鹽,無須擔憂,對碘的攝入其實是一個量的問題,多了少了都不行,關鍵是要合理。
有人會問,沿海地區居民食用海產品較多,日常食物中攝入的碘是否足夠,還需要食鹽補碘嗎?2009年,衛生部曾在滬、浙、遼、閩等省(市)開展沿海地區居民膳食碘攝入量調查,結果顯示,海帶、紫菜、海魚等富碘食物食用頻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從富碘食物中補碘的比例相應也很低。從沿海居民的膳食結構看,膳食中的碘84.2%來自於碘鹽,來自於各種食物的僅占13.1%,其中海帶、紫菜和海魚共占2.1%.
在昨天的首發式上,市疾控中心專家表示,即使是沿海地區,如果食用不加碘食鹽,97%以上的居民碘攝入量會低於正常值,患碘缺乏症的風險也很大。預防碘缺乏症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食用碘鹽,有些人"談碘色變",既無根據也無必要。
4種新碘鹽可按推薦量選購
新國標碘鹽已開始生產,那麽原來的舊標準碘鹽還能不能吃呢?據介紹,新、舊食用鹽碘含量標準交接設立過渡期,即3月15日以前生產的碘鹽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產品未注明保質期的可以銷售至生產日期之後3年。
金偉欣解釋,在過渡期、保質期內,舊標準碘鹽完全可以放心食用。過渡期內要明確兩點:一是原有碘鹽繼續銷售,二是新標準碘鹽不得加價銷售。目前舊標準碘鹽在市鹽業公司倉庫裏約有兩個半月的庫存,考慮到新標準碘鹽已上市和零售商還有部分庫存等因素,預計舊標準碘鹽去庫存還需要一定時間。
我省確定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為25毫克/公斤,上下波動幅度為30%,即碘含量在17.5至32.5毫克/公斤之間都是正常的。在金華首發上市的4個品種中,有3個是日曬營養鹽,包裝上標注的碘含量分別是20至25毫克/公斤、20至26毫克/公斤、20至30毫克/公斤,另外一種是低碘日曬營養鹽,碘含量為18至23毫克/公斤。專家建議,可根據不同人群碘的推薦攝入量來選擇,低齡段的傾向於低碘鹽,高齡段的尤其是孕婦可以選擇碘含量略高的碘鹽。不同人群碘的推薦攝入量分別是:零至3歲每人每日50微克;4至10歲每人每日90微克;11至13歲每人每日120微克;14歲以上每人每日150微克;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每人每日250微克。
因治療疾病而不宜食用碘鹽的特殊人群,《浙江省鹽業管理條例》規定,可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到鹽業公司指定的單位購買非碘鹽。金華鹽業主管部門建議:一次購買非碘鹽盡量不要超過5公斤。
結合新標準碘鹽上市,市鹽業公司將市區的無碘鹽定點銷售點從13個擴大到16個,分別是:市鹽業有限公司批發部(婺江西路鹽倉巷15號)、市鹽業有限公司專賣店(將軍路346號)、金華市中心醫院金芝超市(明月街351號)、開發區吉旺煙酒店(雙溪西路490號)、慶泰副食品便利店(東陽街28號)、尖峰大藥房新華藥店(新華街257-1號)、尖峰大藥房北苑藥店(八一北街955號)、尖峰大藥房富康藥店(八一南街199號)、尖峰大藥房藥店(東萊路文榮醫院對麵)、婺城區胡曉勤便利店(湯溪鎮城河路102號)、白龍橋治中便利店(白龍橋鎮金龍路245號)、琅琊德潮副食店(琅琊鎮中山路39號)、羅埠利民批發部(羅埠鎮商貿街7號)、金東區王建民副食店(孝順鎮環城北路)、傅村建民副食店(傅村鎮振興街20號)、澧浦濤濤商行(澧浦鎮和諧南街12號)。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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