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印發《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安排),明確提出全麵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安排指出,各地要繼續加強對提供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和自製調味料等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嚴厲打擊添加罌粟殼、罌粟粉、蘇丹紅、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超範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采購、貯存、使用行為;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備案、公示、承諾以及宣傳材料張貼等要求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張貼、未及時備案公示、未公開承諾的,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全麵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潛規則"問題,防範區域性、係統性食品安全風險。
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標識標注不規範以及來源不明的食品;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食鹽等調味品行為。
(來源:食品夥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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