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雲南省衛生廳公布了《雲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擬通過規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發布、備案、實施、跟蹤評價等要求,規範雲南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今後,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及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範圍、使用量等都將嚴格規定限量。
《管理辦法》規定,雲南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包括限量規定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範圍、使用量明確規定;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和其他需要製定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等內容。
省衛生廳衛監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發布日期和實施日期之間將有不少於6個月的過渡期限。省衛生行政部門還將組織衛生監督機構、相關單位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並將評價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來源:食品夥伴網)
上一篇:土法辨毒蘑菇很危險
下一篇:國家食藥監局:保健食品禁用“祖傳”“禦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