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2月29日訊 2月28,記者從溫州市鹽務管理局獲悉,3月15日起,溫州市將執行浙江省新的食用鹽含碘量濃度標準,相比舊標準,每千克食用鹽碘含量平均下調約15毫克,碘鹽中的碘基本濃度從現行的35毫克每千克下調至20毫克每千克。新標準實施後,有關部門將會為孕婦、兒童和哺乳期婦女,提供相對高濃度的碘鹽。
我市食用鹽主要來自舟山、江蘇、安徽,分為井礦鹽、海鹽兩種,溫州地區小包裝食用鹽一年的銷售量在3.2萬噸左右。市鹽務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按照國家八部委對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實施工作的要求,自2012年3月15日起,各地按照新標準生產碘鹽。3月15日以前生產的碘鹽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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