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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河北宣判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錄入時間:2011-11-2 11:31:20
    河北省法院公布4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和有毒食品案件的判決。據悉,這些案件今天(10月31日)分別在石家莊市裕華區、秦皇島市撫寧縣和唐山市樂亭縣宣判。
  用片堿浸泡牛肚海參:主犯被判刑2年
  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查明,自去年9月始,被告人張俊民主要利用片堿(工業火堿)等有害添加劑,通過發製、漂白、浸泡等流程,生產有毒有害牛肚、魷魚、鴨腸、海參等產品並銷售。後被告人陳磊、陳雷也來幫忙。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主犯張俊民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000元;分別判處從犯陳磊、陳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3000元。
  給豬注射“瘦肉精”:被告人獲刑3年
  撫寧縣法院查明,2011年5月,被告人盧江將收購的7頭活豬注射了藥物與膠的混合物,並送到撫寧縣一屠宰公司進行屠宰。屠宰場化驗人員經抽檢,發現這些豬尿樣呈陽性。此後,撫寧縣執法人員在盧江家中發現了給活豬注射的兩瓶混合物。經有關部門檢驗,從盧江送宰的豬肉及兩瓶混合物中全部檢出沙丁胺醇成分,屬“瘦肉精”。
  法院認為,盧江明知沙丁胺醇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給銷售的生豬注射,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
  製售假冒可樂雪碧:被告人被判刑6個月
  樂亭縣法院查明,2011年3月,樂亭縣人胡英哲和妻子韓小磊(另案處理)合夥,購買偽造的“可口可樂”、“雪碧”、“醒目”的瓶蓋、商標,生產假冒“可口可樂”、“雪碧”、“醒目”飲料共2000餘件並銷售,非法經營額共3.4萬餘元。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胡英哲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製售冒牌醬油米醋精:夫妻均獲刑4年
  樂亭縣法院查明,劉永海、王翠傑夫妻經營一個醬園廠,自2010年9月開始,生產仿冒“加加”醬油和“利民”米醋精。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劉永海、王翠傑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5萬元。
    (來源: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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