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衛生部獲悉,今年7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第34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上,我國當選下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亞洲區域執委。這是我國首次當選該職。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區域執委分別來自亞洲、非洲、歐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近東、北美洲、西南太平洋共7個地區,區域執委每屆任期2年,可連選連任2屆。區域執委的主要任務是代表所在區域參加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執委會議,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草案和新標準立項審查、戰略規劃執行、秘書處能力評價、財務預算及特殊事項等提出意見和表決。執委會由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和7個區域的執委及協調員組成,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休會期間的執行機構。
衛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我國當選亞洲區域執委,對促進我國與亞洲各國食品安全標準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影響具有積極作用,對促進我國廣泛參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各項活動、充分借鑒國際食品安全標準具有重大意義。衛生部將會同各相關部門全麵提高我國參與國際食品法典事務的能力,並以此為契機提高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水平。
(來源: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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