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罐頭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確保“元旦”、“春節”兩節期間的產品質量安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組織對肉類、果蔬類、魚類和食用菌罐頭進行了專項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河南、山東、湖南、廣東、四川等11個省、直轄市76家生產企業的107批次樣品,經檢驗有96批次合格,合格率為89.7%。抽查的項目主要為錫、孔雀石綠、著色劑、防腐劑和甜味劑。
抽查中沒有發現罐頭產品含有著色劑、防腐劑山梨酸和錫超標的現象,也沒有發現魚罐頭含有孔雀石綠。本次抽查中不合格項目為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甜味劑和苯甲酸。共有10批次樣品因檢出甜味劑而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90.9%,其中有4批次樣品添加了兩種甜味劑(糖精鈉、甜蜜素)。本次抽查同時發現一份樣品含有防腐劑苯甲酸。
對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質檢總局已要求有關地方質監部門依法進行查處,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整改後仍出現不合格的,質檢總局將直接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同時,對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進行宣傳,引導消費。
質檢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罐頭產品時,一要注意檢查罐頭包裝上是否印(粘)有規定格式“QS”標誌。二要檢查有無胖聽、漏聽現象,胖聽、漏聽是食品罐頭變質的重要外部特征,罐頭外應清潔無汙染物、無鏽斑。三要檢查內容物的色澤、狀態、氣味,質量好的食品罐頭內容物呈原料食品固有的自然、新鮮色澤,塊形、大小基本一致,完整不鬆散。四要檢查瓶貼和有效期,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罐頭瓶貼完整清晰,標有品名、廠名、廠址、成分、淨含量、食用方法、保質期限、生產日期等。同時提醒大家,罐頭食品雖可以常溫貯存,但開罐後的罐頭食品最好存放在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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