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製突發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中毒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衛生部20日印發《衛生部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應急預案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同時還要設立突發中毒事件專家組,對突發中毒事件應急準備、處理等提供谘詢建議。
應急預案明確,根據突發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將突發中毒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突發中毒事件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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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重大(I級):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
重大(II級):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
較大(III級):中毒人數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一般(IV級):中毒人數在10人及以上且無人員死亡;或死亡1-2人。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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