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衛生部等五部門昨日聯合發布公告,規定了我國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這一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製定的關於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規定同時廢止。
根據公告,我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五部門發布的公告中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但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於塑料(11875,155.00,1.32%)、塗料、黏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公告稱,為確保人體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在總結乳與乳製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實施情況基礎上,考慮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特製定我國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
2010年7月,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公布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過2.5mg/kg,嬰兒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過1mg/kg。
三聚氰胺是一種化工原料,毒性輕微,但長期攝入三聚氰胺會造成生殖、泌尿係統的損害,膀胱、腎部結石,並可進一步誘發膀胱癌。
(來源:新浪網)
上一篇:蟾蜍大腦中有79種抗菌縮氨酸
下一篇:我國食品標準被指內外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