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大檢查加大了處罰力度,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除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
為密切配合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進一步規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價格和收費行為,3月14日,國家發改委對外界通告,決定開展全國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
據記者了解,檢查工作從2011年4月份開始,此次檢查對象涉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以及與醫藥衛生服務有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其中,部分大型醫療機構將由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一起檢查。
這次檢查將針對六大類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包括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銷售政府定價藥品時不按國家定價銷售的,或者采取通過改換藥品名稱、規格及包裝等形式變相漲價的行為。
在醫療機構銷售藥品環節,包括醫療機構變換方式,抬高名義進價、降低實際進價,變相提高加價率的行為;醫院自製藥品價格不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作價辦法核定;實施基本藥物製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銷售基藥不嚴格執行零差率政策;疫苗、血液及血液製品價格和相關收費擅自提高價格、自立項目收費;醫療機構不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以及強製服務、強行收費,隻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等價格違法行為也將被嚴懲。
在價格違法行為較多的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方麵,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針對“不按規定的價格或收費標準執行,分解項目重複收取一次性衛生材料費的;單獨收費的,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額),以及虛增使用數量等方式變相多收費”的行為進行查處。
據記者了解,自2010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和收費行為都在此次監督檢查的範圍內,對於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檢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相比以往,這次大檢查還加大了處罰力度,加大了檢查的威懾力: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除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監察機關還將對檢查發現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查處,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醫藥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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