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食品衛生法第26條第3項實施的命令檢查
如題,依據2006年度3月31日食安輸發第0331001號(最終修訂:2006年11月29日頒發食安輸發第1129004號)的通知,此次,進口時實施的監控檢查結果,中國產生薑中檢測出了超標的BHC殘留,故此決定啟動命令檢查,請通知相關業者。
實施細則
1,對象食品:中國產生薑及加工品(僅限簡單加工品)
2,檢查項目:BHC
3,檢驗頻度:提出進口申請的每批貨物都必須接受檢查
4,樣品提取辦法:依據2006年3月31日頒發的食安輸發第0331001號附件2之3實施
5,檢驗方法:依據2005年1月24日頒發的食安輸發第0124001號《關於食品中殘留的農藥、飼料添加劑及獸藥的成分的檢驗方法》實施。
6,實施命令檢查的理由:因為BHC的殘留可能超出標準值(0.01ppm)
7,備注:如果超過標準值,即按照違反食品衛生法第11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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