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自稱職業打假的李雪鬆持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的檢驗報告向晶報報料稱,沃爾瑪自有品牌“惠宜”魷魚絲甲醛含量超過國家標準400倍。對此,沃爾瑪表示,打假人個人申請的質檢報告不足為據,願配合質檢部門前來抽檢,並將視其結果對媒體作出回應。
打假人:甲醛超標400倍
3月10日下午,李雪鬆帶著兩袋魷魚絲及一份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編號為WT111001871的檢驗報告來到晶報社,向記者指稱沃爾瑪惠宜品牌的魷魚絲甲醛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近400倍。
李雪鬆帶來的兩包魷魚絲為塑料密封袋包裝,生產日期分別為2011年1月5日和6日。在包裝袋背麵印有QS認證標簽,保質期6個月,產品執行標準號為GB/T23497。
在檢驗報告上,記者看到,客戶信息一欄注明委托人是李雪鬆,樣品數量為1包,檢驗結果甲醛含量為83.8mg/kg。“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產行業標準規定,幹製水產品樣品中甲醛的檢出限為0.20mg/kg。由此看來,惠宜魷魚絲甲醛含量嚴重超標。”李雪鬆告訴記者。
沃爾瑪:報告不足為依據
記者前往景田沃爾瑪調查發現,該店確有惠宜品牌的魷魚絲在售,除生產日期不同之外,其他情況與李雪鬆所說相符。
“所有品牌的商品都有檢測,尤其是自有品牌商品,公司有嚴格的程序要求,除生產商、公司自檢之外,質檢門部也定期抽檢。因此,能上架的產品質量上都是有保證的。”沃爾瑪事務經理高小毛告訴記者,他不認同打假人李雪鬆所持的檢驗報告,“這份報告是由個人送檢,相對質檢門部的抽檢而言,權威性不可與之相比。尤其在送檢過程中,產品的保存條件也至關重要。”
高小毛告訴記者,他們會配合質檢部門的抽查,“如果事情有了結果,我們將就抽檢結果作出回應,到時也會第一時間通知媒體”。
市場監管部門:必須由執法人員實地調查
當記者就此事聯係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時,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涉及食品安全,一般接到投訴都會進行查處。至於消費者個人送檢的檢驗報告,不足以作為查處依據。因為市場監管部門還必須確認,消費者所送檢的產品真實的購買地點。執法人員質檢與消費者個人質檢效力不一樣,因此,抽檢必須要政府部門執行。“至於是否抽檢商品,消費者要先通過12315先行投訴,然後相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去實地調查。”該工作人員稱。
律師:取證方式有瑕疵
對於李雪鬆個人送檢並指稱沃爾瑪魷魚絲甲醛超標一事,上海旭燦(深圳)律師事務所主任菅峰律師認為,李雪鬆的取證方式顯然存在一定的瑕疵,沃爾瑪可能抓住這些瑕疵對其投訴進行抗辯。
菅峰律師認為,即便投訴人李某握有沃爾瑪的發票、購物小票,從法律上也無法保證樣品獲取的程序正當,樣品沒有被人動過手腳。一般情況下,如果投訴人李某憑上述檢驗結論向市場監督部門進行投訴,市場監督部門會重新取樣送檢,假如市場監督部門送檢的樣品其檢驗結論仍然是甲醛嚴重超標,市場監督部門就可以以此為據查封整批貨物,並等待市場監督部門的處理。
當然,從目前李某提供的檢驗報告可以看出,甲醛嚴重超標,該批貨物應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假如李某最終選擇民事訴訟,一般情況下,在沃爾瑪激烈抗辯時,法院或委托政府質量檢測部門重新抽樣進行檢驗,若法院委托抽檢的樣品不符合要求,法院會直接判決被告敗訴。此外,李某也可以完善自己的取證程序,比如在公證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沃爾瑪購物,然後要求公證機關出具公證書,證明送檢樣品的合法性、真實性與關聯性。這樣,檢驗結論就可以直接作為處罰與判決的證據了。
(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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