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將在全國正式實施。今後,偽造有機、綠色等食品認證的企業、個人,最高將被處罰10萬元,而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也將不得上市出售,銷售問題農產品最高可罰2萬元。據了解,根據最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如果消費者食用了問題農產品而受到損害,生產商和銷售商都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了5種農產品要堅決杜絕在市場外。它們分別是: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產品;使用不符合國家技術強製性規定的保鮮劑、防腐劑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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