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聊城市工商局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一些食品使用的綠色食品標誌已過期,由於消費者對此不了解,很多人被早已無效的“綠色食品”標誌蒙蔽。
記者調查得知,市民對“綠色食品”標誌缺乏了解,很少有人知道“綠色食品”標誌有保質期。
記者走訪市區幾家超市,發現部分超市綠色食品標誌超期服役。在柳園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市民陳女士正在選購香油,這款香油上標有綠色食品標誌“LB-*-06101525***”,陳女士表示看不懂這列數字。而在另外一家地下超市,一箱鴨蛋的綠色食品標誌下也有一組數字“LB-32-070115***”。
聊城市消協工作人員介紹,綠色食品老國標是以LB開頭的,是“綠標”兩個字漢語拚音的縮寫;新國標以GF開頭,是英文GreenFood的縮寫,後麵都是12位阿拉伯數字,代表產品產地、類別以及綠色食品標誌申請時間,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自批準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像前麵提到的香油綠色食品標誌上的“LB-*-06101525***”,有效日期為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鴨蛋的綠色食品標誌“LB-32-070115***”,有效日期為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均已過期。
聊城市消協提醒市民,購買綠色食品時,要特別注意檢驗綠色食品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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