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在發布會上表示,近日網上報道的“國產抗甲流口罩”的研製與生產企業均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該口罩產品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目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及其生產企業追回已銷售的防流感殺菌美容口罩,並主動刪除企業網站上的相關信息。對於現場查封的產品,將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依法予以處理。(11月11日 “中國網”)
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赴現場核查發現,截至11月9日,該廠共生產防流感殺菌美容口罩8012隻,銷售了5000隻,每隻售價9.5元;現場在其車間發現防流感殺菌美容口罩3012隻、半成品2652隻、原材料(口罩布)6500隻、包裝袋1000個,以及生產設備若幹,均予以查封。
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估算出,自從6日消息被各大媒體瘋狂轉發後,廠商在短短的三天之內生產了所謂的“防甲流口罩”8012隻,每隻售價9.5元,有些地方甚至售價高至15元。其收入在76114—120180元之間,平均每天收益20000元左右。時至今日,假如“黑心”製造點仍未被取締的話,一來廠商可以賺取更多的金錢,二則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被蒙騙。
在暴利的誘使下,也難怪有生產商鋌而走險。他們冒著天下之大不韙,假冒生產並大肆對外宣傳。從非典時期某些商家肆意哄抬物價、汶川大地震中囤積食品和帳篷,到現在甲流肆虐之時銷售“黑口罩”。總有一些人昧著良心來賺取國難財、黑心錢。
所幸的是,“國產抗甲流口罩”並不會給人們帶來經濟或者人身上的損害。廠商隻是偷換了概念,以能殺滅大腸杆菌等細菌的,謊稱能夠防治甲流的致病病毒。永清縣藥監局表示,“檢測報告隻說能殺滅大腸杆菌等細菌,但這些並不是甲流的致病病毒,廠家是在偷換概念。”
針對虛假宣傳及虛假的鑒定報告,國家流感中心負責人及時出來辟謠,稱中心沒有檢測過防甲流口罩,且也不具備檢測某種防病產品有效的資質。
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經在全國開始接種之時,仍有廣告稱口罩能夠防治甲流病毒。在筆者看來,原因有二:第一,疫苗的推廣速度過於滯後,很多地方“防甲流口罩”反而比疫苗先行一步;第二,公眾對疫苗的效果存在疑惑,多例接種甲流疫苗後死亡報告“震驚”了消費者,致使消費者轉而相信有神奇功效的“防甲流口罩”。
據衛生部統計,全國31個省(市、區),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經累計完成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1216.8萬人。針對中國這樣一個泱泱大國,何時才能將接種疫苗真正普及到每一個公民,這是我們所疑慮的!
我們期待著有關部門加快疫苗的普及速度,做好信息的發布工作,特別是疫苗接種疑似異常反應的信息發布工作,並對於一些傳言或不實報道及時進行澄清,消除公眾的恐慌情緒。同時加強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嚴打借“防甲流”為幌子製假賣假的惡劣行徑,為公眾構築堅實的安全屏障。
(來源:南方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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