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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衛生部規範食品中大腸菌群指標檢測工作


錄入時間:2009-11-17 8:31:31
日前,衛生部發布2009年第16號公告,進一步規範食品中大腸菌群指標的檢測工作。公告要求:現行食品標準中規定的大腸菌群指標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為單位的,適用《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GB/T4789.3-2003)進行檢測;以“MPN/克或MPN/毫升”、“CFU/克或CFU/毫升”為單位的,適用《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計數》(GB/T4789.3-2008)進行檢測。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9年第16號公告,引出了大家對現行檢測標準製定的一些疑問,現就大家在實際檢測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關心的一些問題做幾點解釋說明:
1、大家所關心的現行標準的修訂,那是肯定的,08前所有版本,都將要再次修改。一是因為現行標準菌落總數結果計數公式注解中明顯出錯,二是因為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勢必要對現行頒發標準做標題性更改,因原來的為食品衛生法,所以冠頭的都以食品衛生標準,即將更改的,將是以食品安全標準為標題。
2、從科學的角度出發,在新的限量標準下發前,必須在有新檢測標準方法執行過後,對產品做出全麵的風險分析,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製定新的產品限量標準。而這個風險分析,需要有完整的程序,過程比較漫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3、大腸菌群新標準的科學性,是不容大家置疑的。在新版限量標準未頒發前,新舊標準查索表互相換算,已得到權威人士鑒定相關部門允可,是可行的。
4、現行大腸菌群方法,LST培養基包涵了對大腸菌群兩部份的培養:一部分是(即和舊版方法一樣的)是未受損的大腸菌群(24小時培養),另一部分是受損大腸菌群的培養(48小時培養),所以,現在的培養結果,較之舊版標準檢測方法培養涵蓋範圍更廣,所以部分產品檢測值普遍偏高。
5、衛生部16號公告,正是基於以上原因,由衛生部牽頭,召集各標準起草人共同商訂的,是在新舊標準過渡期的一個權宜之計。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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