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記者郭玉紅)10月28日,因非法生產銷售劣質釀皮調料,引發榆中縣銀山鄉3個行政村和毗鄰的定西市臨洮縣太石鎮後地灣村近百名群眾集體食物中毒案的被告人鐵建忠,被榆中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非法銷售釀皮的200多元贓款上交。法院審理認定,中毒事件係鐵建忠擅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物”所致,但造成後果較輕微。
4月27日晚10時許,榆中縣銀山鄉幾名村民將一名上吐下瀉已經虛脫的婦女抬進了鄉中心衛生院,經過檢查發現,該婦女不僅有上吐下瀉的病症,而且還伴隨著惡心、發燒等症狀,經過緊急處置,婦女病情趨於緩解。次日,該衛生院又先後接診了5名“腹瀉”病人,其中3名患者來自附近的臨洮縣太石鎮後地灣村,衛生院朱院長知道兩村雖然屬於不同的縣,但緊緊相連,而且在詢問中,朱院長得知5人在同一天吃過一個流動攤販的釀皮。經過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近13個小時的走訪篩查,發現有類似中毒症狀的群眾94人,其中住院治療28人,門診觀察19人,另有47人留觀好轉返家。
與此同時,榆中縣警方介入調查發現,出現中毒症狀的村民在同一天吃過一個流動攤販的釀皮,而“問題釀皮”均由一名居住在蘭州市廟灘子的男子提供。隨即偵查人員於4月30日淩晨將涉嫌向銀山鄉村民兜售“問題釀皮”的流動攤販鐵建忠控製。事發後,經過蘭州市疾控中心檢驗,確定導致村民集體中毒的罪魁禍首是鐵建忠出售的釀皮作料中的“D群沙門氏菌”,該事件係4級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後鐵建忠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被提起公訴。
經查明,鐵建忠係天水人,他自2006年起來蘭州務工,從蘭州大砂坪一釀皮商販處購進釀皮,再從廟灘子市場購買油潑辣子、鹽等調料自行配置調料,而後駕駛摩托車沿街販賣。其生產製作調料的整個場所,包括原料的存放、生產加工到成品銷售,整個過程均未有相應的衛生設施,整個工藝流程和生產布局均不符合衛生要求,4月25日至28日,他分別在榆中縣銀山鄉、馬坡鄉販賣釀皮。法庭審理認定,被告人鐵建忠無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擅自製造、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物,鑒於該事件造成後果輕微、且鐵建忠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坦白認罪,法庭依法酌定從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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