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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家健康指南:眼藥水的使用期不宜超過一個月


錄入時間:2009-10-20 8:28:32
   讀者陳女士:我以前用眼藥水都是在有效期內用完,可是最近看到有報道說眼藥水的“有效期不等於使用期”,並且要在開封後一個月內用完,可是眼藥水的保質期通常都有一兩年。請問是否真的隻能用一個月?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眼科副主任醫師李明武:這樣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一般眼藥水的保質期是1年或2年,如果不開封可以一直存放。如果開封後,使用期限最好不要超過一個月。眼藥水一旦開封,容易被空氣中的微生物和細菌汙染,時間越長越容易滋生細菌。目前市麵上大部分的眼藥水都含有防腐劑成分,眼藥水開封後,其中的防腐劑成分如果頻繁與空氣接觸,也會發生對健康不利的變化,所以一定要盡快使用。而對於那些防腐劑添加得少或不添加防腐劑的眼藥水,則更要盡快使用。其實很多眼藥水瓶子上都有關於使用期限的提示,但消費者一般隻關注有效期。此外,建議在選購眼藥水時最好選擇小包裝的,或以日用劑量為單位的包裝。 
   (來源:人民網天津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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