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動物源性食品的需求正從追求數量向講求質量安全轉變。近幾年發生的 “瘦肉精”、“紅心蛋”、“ 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觸目驚心,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已成為當今影響廣泛而深遠的社會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它不僅是保障人類健康,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和我國對外貿易的需要,也是農民增產增收和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的需要。當前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存在一些無法回避的問題,在此,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談談個人的看法和見解。
1、 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 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畜牧業投入品是影響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1.1.1 飼料原料受到化學性汙染
飼料飼草中的農藥殘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主要包括有機氯農藥、有機磷農藥等。農藥殘毒是指在環境和食品中、飼料中殘留的農藥對人和動物所引起的毒效應,包括農藥本身以及它的衍生物、代謝產物、降解產物以及它在環境、食品、飼料中的其它反應產物的毒性。食品、飼料中如果存在農藥殘留物,可隨食品、飼料進入人、畜機體,危害人體健康和降低家畜的生產性能。
1.1.2 飼料發生黴變或受到微生物汙染
飼料黴變或受到汙染直接影響動物健康、間接影響人類安全。引起飼料黴變的黴菌主要有黃曲黴菌、赭曲黴菌、禾穀鐮刀菌、擴展青黴菌等,它在生長繁殖過程中能產生大量毒素,危害動物正常的繁殖與健康。人通過食用殘留黴菌毒素的肉乳蛋等畜產品而引發黴菌病。黃曲黴素B1對人類的危害是相當嚴重的,食入極少量即可致癌。飼料汙染還可能有其它致病性細菌(如鏈球菌、沙門氏菌)及病毒和寄生蟲等。很多病源微生物可以通過排泄物、水、空氣等汙染飼料,這些汙染飼料進入動物體內後通過其產品轉移給人類。
1.1.3 微量元素添加過量引起重金屬汙染和中毒
飼料中添加一定量銅、有機砷製劑有助於動物的生長。但在現實飼料生產銷售過程中,一些不法生產及經銷商,為達到快速生長效果,謀求市場空間及高額利潤,大劑量使用這些微量元素。加上廣大養殖農戶文化水平低,科學養殖意識不強,隻知道使用配合飼料或飼料添加劑效果好、效益高,就盲目使用大量的微量元素,卻不知飼料中過量添加的微量元素,積聚在動物體內,通過其產品傳遞給人類而影響人體健康。
1.1.4 濫用獸藥或過量使用獸藥添加劑造成藥物殘留
在疾病治療過程中,不按規定劑量、範圍、配伍和停藥期使用獸藥,過多過濫的使用獸藥。部分個體獸醫從業人員,不管遇到什麽疾病,都大劑量使用青黴素類、磺胺類、喹諾酮類等抗菌藥,甚至使用激素類藥物。這樣不僅不利於動物疾病的治療,而且導致動物產生耐藥性和動物產品中的藥物高殘留。另外,在飼料中添加藥物,不執行休藥期規定,也是造成藥物殘留超標的重要原因。
1.1.5 養殖環節使用違禁藥物現象仍然存在
雖然農業部發布了《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禁止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等一係列的規定,但個別養殖業主或飼料生產商,為了追求非法利潤,私自添加違禁藥物,從而導致違禁藥物殘留在動物產品內,經食物鏈進入人體,對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1.2 動物疫病對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帶來的更大威脅
據統計全球已知道的300多種動物傳染病和寄生蟲病,其中有100多種為人畜共患病,如:禽流感、口蹄疫、豬鏈球菌病、瘋牛病、旋毛蟲病等可直接侵害人體。即使動物所固有的非人畜共患病,如豬瘟、雞新城疫等雖不直接感染人,但其分解的毒素也會引起人的食物中毒。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不法商販為了謀求暴利,把患有疾病的畜禽私自宰殺後上市銷售,這不僅危害了畜牧業的健康發展,也嚴重危害了人們的身體健康。
1.3 動物源性食品加工過程中汙染引起的安全問題
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不僅在畜禽飼養過程中表現十分突出,而且在加工、運輸、銷售過程中由於動物防疫條件和衛生條件不達標,操作不規範導致的二次汙染也非常嚴重。主要表現在:一是加工場地條件不能達標。目前我國很大一部分地區的屠宰場由於規模小,受場地設施設備的限製,屠宰、貯藏等條件欠佳,加工後的廢棄物、汙水、糞便等不能及時處理造成二次汙染。二是運輸條件不合格。在運輸過程中沒有采用專門的冷藏運輸工具,如敞開式運輸不僅汙染了環境,同時可能受到外界不潔環境的汙染,也可能因氣溫條件影響發生肉品腐敗變質。三是動物源性食品摻雜使假現象突出,如假奶粉、注水肉、加工病害畜禽、公母豬肉冒充商品豬肉等在各地屢禁不止。
1.4 檢測手段落後,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目前,動物產品常規檢疫主要靠感觀和普通光學顯微鏡檢查,設備十分簡陋,開展藥物及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驗檢測手段和儀器設備就更加匱乏,目前多數縣級機構不完全具備檢測條件。各級政府對畜產品安全檢測的經費投入不足,嚴重影響了畜產品質量監測工作的開展。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或不配套,動物防疫監督和獸藥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的基礎設備薄弱、手段落後、人員不足,加之飼料、獸藥生產廠家縱多,監督管理難以到位。
2、 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控製對策和措施
2.1 廣泛宣傳,提高對畜產品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各級應加強宣傳教育,全麵提高全社會對畜產品安全的重要性認識,增強廣大畜牧獸醫工作者、獸藥飼料生產者、養殖者和畜禽屠宰加工銷售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隻有全民的認識提高了,才能自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生產經營和使用,隻有廣大群眾的共同參與,才能築牢畜產品質量安全屏障。
2.2 健全法製,完善畜產品安全法律法規體係
解決畜產品安全的根本措施是健全和完善立法,嚴格執法。要針對當前畜產品安全方麵法律法規少的實際,加快立法步伐。參考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標準,盡快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畜產品安全法律體係,覆蓋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各個領域,規範動物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行為。
2.3 完善機製,加強畜產品安全體係標準化建設
積極吸收國際先進的畜產品安全管理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在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大力推廣建設以HACCP為核心的IS09001安全管理體係。獸藥生產企業大力推行GMP標準,獸藥經營實行GSP連鎖經營模式。同時應加強無公害畜產品基地建設及認證工作,積極推行畜禽標準化養殖,保障生產無公害動物源性食品。
2.4 嚴格管理,加強對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測
加強對畜產品生產過程及畜產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建立動物源性食品從養殖到餐桌的全程監控製度,即對飼料、獸藥、環境、水源和肉品等動物食品各環節進行控製。相關部門應完善市場管理辦法,嚴格實行生產許可證製度和市場準入製度,建立畜產品監控檢測網絡體係。為了保證網絡體係的有效運行,國家主管部門應該保證專項資金供給及技術人員的配備,並不斷完善手段,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動物疫病化驗室,並逐步建立藥物、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室,對畜禽及其產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檢測工作,對重金屬、藥物、飼料添加劑超過規定標準的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經銷戶進行嚴厲打擊。
2.5 加強監控,切實搞好動物養殖環節的疫病防治工作
根據《畜牧法》、《動物防疫法》、《動物免疫標識追溯製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要堅持“預防為主”, 抓實動物基礎免疫。重點抓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的強製免疫工作,完善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長效機製,從根本上預防和控製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二要改變畜禽養殖方式,推行健康養殖。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加強標準化生產、動物疫病防治、環境控製、監督管理和社會化服務。發展規模經營,加快畜牧業規模化、集約化和產業化建設步伐,是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
2.6 強化治理,確保畜產品的屠宰加工質量
《動物防疫法》明確規定:國家對生豬等動物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一方麵要推進“定點屠宰、集中檢疫”,杜絕私屠亂宰,另一方麵要對轄區屠宰場的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並做到規模適度,技術先進,以利動物產品安全生產和加工。農業部《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對屠宰場、肉聯廠、經營加工貯藏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均作了明確規定,經營者必須符合條件方能經營,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必須先嚴審後辦證,並開展經常性督查,對不合條件者予以吊銷《動物防疫合格證》。
2.7 嚴格執法,堅決打擊違法經營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行為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關應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加強流通領域監管,對動物防疫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製止和打擊。要嚴格執行動物運輸檢驗檢疫製度,對入場屠宰的動物必須搞好產地檢疫證明的驗證回收和宰前檢疫工作,屠宰後嚴格把好檢疫關,做到“一豬一章三證”才能出場。加強對肉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嚴防不合格肉品上市銷售。同時還應加強對畜牧業投入品的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執行合理用藥製度和休藥期製度,規範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使用行為,從源頭上控製違禁藥物和微量元素、添加劑的超標使用,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2.8 充實隊伍,為動物源性食品衛生監管保駕護航
畜產品安全監管必須有高素質的執法隊伍去實現。確保動物產品安全,建立一支技術精湛、依法行政的執法隊伍,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我省正在進行市、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改革,各地應抓住時機,把獸醫業務技術骨幹充實到執法隊伍,夯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人員保障。
動物源性產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關係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必須從飼料生產、動物飼養、疫病防治、屠宰加工、產品銷售等各個環節抓起,隻有采取綜合性防控措施進行全程監控,才能確保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才能讓廣大群眾真正吃上“放心肉”。
(來源:四川省華鎣市畜牧食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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