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市因食用添加了亞硝酸鹽的涼菜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近日,宜賓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要求各燒臘攤點、餐館、飯店等不得在涼菜中添加亞硝酸鹽,並將於近日加大市場檢查。
8月29日上午,家住翠屏區象鼻街道四華村的彭萬輝一家因食用隔夜油炸田螺和腐爛的炒南瓜片遭遇食物中毒,3歲女兒中毒死亡,法醫初步鑒定為亞硝酸鹽中毒。宜賓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副支隊長段紅告訴記者,今年以來,我市已發生至少5起食物中毒事件,特別是夏秋季節,因食用涼菜引發的中毒事件時有發生,主要為亞硝酸鹽超標引發中毒。亞硝酸鹽主要存在於涼菜和腐爛或隔夜的的蔬菜裏。而我市街上的涼菜攤都不具備衛生許可證,沒有配備專門的稱量工具,加上亞硝酸鹽具有嚴格的衛生標準,不少商家隨意加量,很可能造成亞酸鹽超標超,引發食物中毒。為此,衛生執法部門要求,各涼菜生產單位和生產者要嚴格做好涼菜的清洗和消毒,不得在涼菜中添加亞硝酸鹽,學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飲業不得外購涼菜。
衛生執法監督支隊提醒廣大市民,亞硝酸鹽在食品生產中用作發色劑和防腐劑,有嚴格的衛生標準,一次食入的食品中含有0.2—0.5克的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食用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含量較高的醃製肉製品、泡菜及變質的蔬菜可引起中毒,或者誤將工業用亞硝酸鈉作為食鹽食用而引起,造成頭痛、無力、胸悶、惡心、嘔吐等症狀甚至死亡。市民不要食用腐爛變質的蔬菜瓜果,盡量少食用醃製菜或鹵菜,蔬菜一定要清洗幹對烹調後不能食用完的蔬菜可分成兩份,一份待溫涼後放冰箱,另一份當餐吃完。
(來源:四川新聞-宜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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