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提醒分清“保質期”與“保存期”概念
食品的保存期和保質期有什麽區別?記者谘詢了紹興縣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了解到兩者有很大不同。食品的保質期是指食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質期內,食品的生產企業對該食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同時保質期也是指最佳食用期,即在此期間,食品完全適於銷售和食用,食品的感官特性、物理特性、營養成分、安全性都符合產品標準。對有些超期食品單憑感官不能作出鑒定時,則需通過化驗檢測來判定可否食用,切不可貪小失大。食品的保存期是指食品的最長保存期限。超過保存日期的食品失去了原食品的特征和特性,喪失了食品原有的食用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說,保存日期的最後那天,也稱為食品的失效日期。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失效、變質(過了保存期限)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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