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衛生部相繼通報的國內幾所醫院的嚴重醫療安全事件,暴露出醫政監管和醫院管理工作中存在醫療質量安全各項製度、職責、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為汲取教訓,防患於未然,省衛生廳昨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切實加強醫政監管工作,保障醫療質量安全。
省衛生廳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完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嚴格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嚴把醫療機構準入關,完善醫療機構審批檔案管理。同時,要淘汰一批名稱不規範、醫療行為不規範、醫療安全存在隱患的醫療機構。此外,要嚴格執行醫院巡查製度和醫療安全責任追究製度,加大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完善製度和工作流程,限期整改。對於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要按規定嚴肅處理,並進行公示。
各級醫療機構要重視臨床用藥安全和醫院感染控製,保障廣大患者生命健康安全。同時,要加強急診急救和信息上報工作管理。市縣衛生局局長、分管局長、醫政科長,醫院院長、業務院長、醫務科主任必須每天24小時手機開通,總值班室值班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在崗,不得擅自脫崗,保證政令暢通。對於重大醫療安全事故、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機構必須在積極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的同時,立即逐級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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