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熱線:400-0532-596
新聞資訊

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被衛生部等5部門首次製定


錄入時間:2008-10-10 8:06:58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局副局長王雪凝先生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25號》。 
  公告稱,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於塑料、塗料、粘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從環境、食品包裝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為確保人體健康,確保乳與乳製品質量安全,特製定三聚氰胺在乳與乳製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 
  公告規定: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高於1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公告稱,上述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一篇: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具體內容

下一篇:國家將對乳品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黑名單製度

首頁 | 關於我們 | 網上商城 | 在線客服 | 聯係我們
業務聯係電話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郵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錦匯路1號A2棟
產品技術谘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時段:13105190021
投訴與建議: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