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建立產品的無菌檢查法時,應進行方法的驗證,以證明所采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無菌檢查。若該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時,檢查方法應重新驗證。
驗證時,按“供試品的無菌檢查”的規定及下列要求進行操作。對每一試驗菌應逐一進行驗證。
菌種及菌液製備 除大腸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 4 4102〕外,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黴同培養基靈敏度檢查。大腸埃希菌的菌液製備同金黃色葡萄球菌。
薄膜過濾法 取每種培養基規定接種的供試品總量按薄膜過濾法過濾,衝洗,在最後一次的衝洗液中加入小於100 cfu 的試驗菌,過濾。取出濾膜接種至硫乙醇酸鹽流體培養基或改良馬丁培養基中,或將培養基加至濾筒內。另取一裝有同體積培養基的容器,加入等量試驗菌,作為對照。置規定溫度培養3~5 天,各試驗菌同法操作。
直接接種法 取符合直接接種法培養基用量要求的硫乙醇酸鹽流體培養基8 管,分別接入小於100 cfu 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各2 管,取符合直接接種法培養基用量要求的改良馬丁培養基4 管,分別接入小於100 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黴各2 管。其中1 管接入每支培養基規定量的供試品量,另1 管作為對照,按置規定的溫度培養3~5 天。
結果判斷 與對照管比較,如含供試品各容器中的試驗菌均生長良好,則說明供試品的該檢驗量在該檢驗條件下無抑菌作用或其抑菌作用可以忽略不計,照此檢查方法和檢查條件進行供試品的無菌檢查。 如含供試品的任一容器中的試驗菌生長微弱、緩慢或不生長,則說明供試品的該檢驗量在該檢驗條件下有抑菌作用,可采用增加衝洗量、增加培養基的用量、使用中和劑或滅活劑、更換濾膜品種等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作用,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試驗。
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無菌檢查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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