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代免疫學的觀點,抗原(antigcn,Ag)是能與機體中相應克隆的淋巴細胞上的獨特杭原受體發生特異性結合,從而誘導該淋巴細胞發生免疫應答,並能與相應的抗體在體外發生特異性結合反應的一類物質。抗原又稱免疫原(immunogen)。因此.抗原物質一般應同時具備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和免疫反應性(immunoreactivity)兩個特性。前者指具有剌激機體產生免疫應答能力的特性,習慣上又稱抗原性(antigeniecity),後者則指具有與免疫應答的產物發生相互反應的特性。凡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持性的抗原稱完全抗原(complete antigent),大多數常見的抗原都是完全抗原,例如大多數蛋白質、細菌細胞、細菌外毒素、病毒和動物血清等。隻具有免疫反應性而無免疫原性的物質,稱為半抗原(hapten)或不完全抗原(inconmplere antigen)。有些分子量小於40000Da的簡單有機分子(例如大多數多糖類脂、核酸及其降解物以及部分藥物等)是半抗原,因它們無免疫原性,故不能刺激機體產生免疫應答。但它與蛋白載體結合後,就具備了免疫原性,由此刺激機體產生的抗體,就可與該半抗原發生特異結合。
抗體
抗體(antibody,Ab)是高等動物體在抗原物質的刺激下,由漿細胞所產生的一類能與相應抗原發生特異性結合的免疫球蛋白。由此可知,作為抗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隻有脊椎動物(魚類以上)的漿細胞才能產生;②必須要有抗原物質的剌激;③能與相應的抗原發生特異性的結合;④其化學本質是一類具有免疫功能的球蛋白。
有關抗體概念的發展,曾經曆過一個較長的過程。自1890年E.von Behring和北裏柴、郎用白喉毒素接種動物,並在其血淸中發現一種能中和毒素的白喉抗毒素(即抗體)以來,人們曾給這種特殊的血清成分取過不同的名字,如殺菌素和溶菌素等。直至30年代才統稱為抗體。1988年,Tlsellus和Kabat利用其不久前才發明的自由電泳技術,證明抗體存在於電泳圖譜中的γ球蛋白(兩種球蛋白〉區域,從此就把抗體稱作γ球蛋白。;1953年,(Grabar和Williams用免疫電泳發現γ球蛋白的區帶內存在著幾種化學性質不同的抗體蛋白質,說明它們是電泳不均一的,而且還發現抗體的電泳位置也不限於γ球蛋白區,有的還延伸至β甚至α2 球蛋白區,於是,到1968和1972年,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免疫學會聯合會所屬專門委員會先後決定,凡具有抗體活性以及與抗體有關的球蛋白統稱為免疫球蛋白,並廢除了γ符號。從此,免疫球蛋白就成了抗體的同義詞。為了對為數眾多的各種抗體進行歸類,WHO(1968年)根據其理化性質及免疫學特性,把目前已在人類等血清中純化的Ig分成五類,並統一命名為IgG, IgA, IgM, IgD和IgE。
在動物的進化過程中,抗體的出現較晚。無脊椎動物不能合成抗體。它們對外界抗原刺激的反應,主要是利用天然凝集素、吞噬細胞或炎症反應去排除的。進化到脊椎動物以後,抗體就隨之合成了。例如,魚類一般都具有IgM,兩棲類一般具有IgM和IgG,鳥類中一般已出現IgG, IgA, IgM,在哺乳動物中,家兔僅有IgG, IgA, IgM,和IgE四種,而人類和鼠類則同時存在完整的五類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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