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實驗室要求 (1)無菌檢查、微生物限度檢查實驗室分無菌操作間和緩衝間。無菌操作間應具備相應的空調淨化設施和環境,采用局部百級措施時,其環境應符合萬級潔淨度要求。(2)進入無菌操作間應有人淨和物淨的設施。無菌操作間應根據檢驗品種的需要,保持對鄰室的相對正壓或相對負壓。(3)無菌操作間內禁放雜物,並應製定地麵、門窗、牆壁、設施等的定期清潔、滅菌規程。(4)常規檢驗工作中一般應進行環境浮遊菌的檢查,無菌操作間定期進行環境塵埃微粒監測,一般定為2~3周。(5)避免不同實驗室間的交叉汙染。(6)無菌間使用的拖鞋要定期消毒處理。(7)無菌間內紫外線燈要定期進行更換。
2. 儀器 (1)新購進的精密儀器安裝前必須清點主、配件是否齊全,熟悉安裝技術要求。(2)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該儀器使用說明書或技術規範中所確定的要求和環境條件。(3)儀器設備必須專人保管使用。(4)精密儀器的使用必須由經考核合格的持有儀器設備操作證的人員進行,應有使用(含使用者、使用時間、使用情況)、維護、檢查、校驗、修理記錄。(5)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定期檢查保養維修,保證性能完好,室內不得存放有損儀器設備的有害物質,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儀器設備的活動。(6)儀器有關檔案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送交檔案室統一建檔保存。(7)國家規定強製檢驗的儀器,應接受國家計量部門的檢查,並保留校驗證書。
3. 試劑和供應品 (1)實驗室必須使用能保證準確和可靠的檢驗結果和報告的試劑,質控品和校準品和供應品。(2)使用商品試劑盒時,對於國家規定應有生產許可證注冊登記證的品種,決不能使用沒有生產許可證注冊登記證的商品試劑盒。尚無規定者,生產廠家應提供該產品的性能規格以及質量保證書。
(3)試劑,溶液,培養基,校準品,質控品和其它供應品,必須加以標記,標記上應有識別名,當有意義時應注明濃度,效價,滴度等,儲存要求;製備日期和/失效期;其它正確使用有關信息。(4)當試劑,溶液,培養基,校準品,質控品和其它供應品超過其失效期,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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