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樣稀釋時,應以無菌操作稱取或量取有代表性的樣品25g(25mL)置225mL滅菌稀釋液中。固體樣品應剪碎,再以樣品均質器做成樣品懸液(1:10)。
2.根據食品安全標準和對樣品汙染情況的估計,再進行10倍遞增稀釋。注意每遞增稀釋一次,必須另換1支吸管,以保證樣品稀釋倍數的準確性。
3.從吸管筒內取出滅菌吸管時,注意不要將管尖碰到手或其他沾汙物可能觸及的部位。(如玻璃瓶口、試管品、仍留在容器內的吸管的外露部分)。
4. 進行稀釋時應注意取樣的準確性。(如:吸入液體時應先高於吸管刻度,然後提起吸管尖端離開液麵,將液體放至所需刻度。放液體時,不要讓吸管接觸稀釋液的液麵,可沿管壁放入,避免吸管外粘附的食品殘渣進入稀釋液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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