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樣品采集、運輸、儲存等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汙染和環境汙染及食品中微生物的數量和生長能力發生變化。
樣品應在接近原有儲存溫度的條件下傳送,冷凍、冷藏的樣品應能達到規定溫度,樣品送到實驗室應越快越好,如果路途遙遠,應將不需冷凍的樣品都保存在2℃-5℃環境中;
冷凍產品可以冷凍運輸或者在允許解凍的情況下冷藏運輸,但樣品溫度不得超過 8℃,一旦解凍不得再次冷凍,保持冷卻即可。
定型包裝的產品應采集待銷的、包裝完好的、在保質期內的而且要有完整的標識信息(包括生產廠家、批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
每個樣品的包裝上貼標簽以便識別樣品,標簽內容包括樣品名稱、樣品批號/生產日期、采樣地點、采樣時間、采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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