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法
原理
根據人體消化液的成份,配製人工消化液對樣本進行消化,消化後的樣品,經水洗沉澱後,在解剖鏡/顯微鏡下檢查沉渣中的囊蚴。
樣品處理
將淡水蟹、喇蛄等去殼,,取其肌肉和內髒,用攪拌機或均質器低速攪碎,也可用石臼直接搗碎。
消化
稱取攪碎後的樣品50 g,置於三角燒瓶中,按1:10 比例加入人工消化液(每10g 樣品加入100ml 消化液),充分攪拌,置35 ℃~37 ℃溫箱中約12 h 或過夜,使樣品充分消化。
過濾及漂洗
將消化後的樣品懸液用200 目/吋銅篩過濾,棄去濾液,將留在網篩上的濾渣全部洗入500 mL 三角燒杯內,加清潔水至500 mL,混勻後靜置沉澱15 min~20 min,棄去上清液,如此反複清洗3 次以上,至上清液透明為止。
鏡檢
棄去上清液,將全部沉渣分次倒入培養皿,在解剖鏡下檢查,發現囊蚴後,將其吸出,置載玻片上,在顯微鏡下鑒定,根據其形態特征確定蟲種,計算囊蚴數,以確定感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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