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熱線:400-0532-596
微生物技術資料
文章檢索
  首頁 > 微生物知識->微生物基本知識->一般采樣要求--采樣量

一般采樣要求--采樣量



錄入時間:2014-3-11 11:05:18 來源:betway必威西汉姆联生物

采樣量受樣品種類、性狀、水分含量、可食部在樣品中所占比例和監測項目等多種因素影響,原則上采樣量應盡可能客觀反映樣品的汙染狀況並滿足實驗室檢測的需要,同時在實際監測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一般情況下,每份樣品的采樣量至少應滿足下列規定。

散裝產品根據水分含量和可食部的比例確定采樣量,一般每份樣品500 克~1000 克。

定型包裝樣品同一批號(或生產日期)的食品為1 份樣品,每份樣品的采樣量不少於500 克,單個包裝重量250 克以上的,每份樣品采集3~4 個包裝,單個包裝在250 克以下的,每份樣品采集5~8 個包裝。

采集樣品時,一般每份樣品一式兩份,一份用於分析檢驗,另一份作為備用樣品,按照樣品保存的相關要求妥善保存。

 

上一篇:一般采樣要求--采樣人員

下一篇:一般采樣要求--樣品包裝、運輸、儲存

首頁 | 關於我們 | 網上商城 | 在線客服 | 聯係我們
業務聯係電話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郵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錦匯路1號A2棟
產品技術谘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時段:13105190021
投訴與建議: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