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菌株
工作菌株由儲存菌株或標準儲存菌株製備。工作菌株不應用來製作標準菌株、標準儲存菌株或儲存菌株。
標準菌株的培養傳代
長久保存的菌種在啟用時,要經移種至適宜的培養基上進行培養,待生長後再行移種,如此連續2~3 次,甚至多次,直至出現典型的形態和生化特征為止。
保存的菌種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傳代,以保證菌株的活力,菌株的傳代次數(自原始菌種凍幹粉起)一般不得超過5 次。
在檢查或保存菌種過程中,遇有形態構造上有變異或汙染菌等情況,需進行菌種移植分離培養以得到純菌。
移植傳代時須核對編號、傳代次數、傳代日期、所用培養基等並記錄。每次移植傳代後,要與原種的編號、名稱核對,檢查培養特征無誤時方可再繼續保存。
傳代次數必須控製,傳代次數越多,突變的機率越大。因此要盡量少傳代,必須根據菌種保存情況規定最多傳代次數。
標準菌株的使用
每次使用的菌種必須是培養後健康、生命力強、無變異的菌種。每次使用菌種均須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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