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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GB4789.28-2013)



錄入時間:2014-1-14 9:37:14 來源:betway必威西汉姆联生物

5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培養基和試劑

培養基和試劑的質量由基礎成分的質量、製備過程的控製、微生物汙染的消除及包裝和儲存條件 等因素所決定。

供應商或製備者應確保培養基和試劑的理化特性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以下特性的質量評估結果 應符合相應的規定:

—分裝的量和(或)厚度;

—外觀,色澤和均一性;

—瓊脂凝膠的硬度;

—水分含量;

—20 ℃~25 ℃ 的 pH;

—緩衝能力;

—微生物汙染。

培養基和試劑的各種成分、添加劑或選擇劑應進行適當的質量評價。

5.1.2基礎成分

國家標準中提到的培養基通常可以直接使用。但因其中一些培養基成分質量不穩定,可 允許對其用量進行適當的調整,如:

—根據營養需要改變蛋白腖、牛肉浸出物、酵母浸出物的用量;

—根據所需凝膠作用的效果改變瓊脂的用量;

—根據緩衝要求決定緩衝物質用量;

—根據選擇性要求決定膽鹽、膽汁抽提物和脫氧膽酸鹽、抗菌染料的用量;

—根據抗生素的效價決定其用量。

5.2微生物學要求

5.2.1 概論

培養基和試劑應達到附錄D質量控製標準的要求,其性能測試方法按6.1執行。實驗室使用商品 化培養基和試劑時,應保留生產商按3.1.1提供的資料,並製定驗收程序,如需進行驗證,可按6.2執 行,並應達到附錄質量控製標準要求。

5.2.2微生物汙染的控製

按批量的不同選擇適量的培養基在適當條件下培養,測定其微生物汙染。生產商應根據每種平板 或液體培養基的數量,規定或建立其汙染限值,並記錄培養基成分、製備要素和包裝類型。

分別從初始和最終製備的培養基中抽取或製備至少一個(或1%)平板或試管,置於37℃培養18 h 或按特定標準中規定的溫度時間進行培養本條款隻適用於即用型培養基。

5.2.3生長特性

5.2.3. 1 一般要求

選擇下列方法對每批成品培養基或試劑進行評價: —定量方法; —半定量方法; —定性方法。

采用定量方法時,應使用參考培養基進行對照;采用半定量和定性方法時,使用參 考培養基或能得到“陽性”結果的培養基進行對照有助於結果的解釋。參考培養基應選擇近期批次中 質量良好的培養基或是來自其他供應商的具有長期穩定性的批次培養基或即用型培養基。

5.2.3.2測試菌株

測試菌株是具有其代表種的穩定特性並能有效證明實驗室特定培養基最佳性能的一套菌株。測試 菌株主要購置於標準菌種保藏中心,也可以是實驗室自己分離的具有良好特性的菌株。實驗室應檢測 和記錄標準儲備菌株的特性;或選擇具有典型特性的新菌株,使用時應引起注意;最好使用從食品或 水中分離的菌株。

對不含指示劑或選擇劑的培養基,隻需采用一株陽性菌株進行測試;對含有指示劑或選擇劑的培 養基或試劑,應使用能證明其指示或選擇作用的菌株進行試驗;複合培養基(如需要加入添加成分的 培養基)需要以下列菌株進行驗證:

—具典型反應特性的生長良好的陽性菌株;

—弱陽性菌株(對培養基中選擇劑等試劑敏感性強的菌株);

—不具有該特性的陰性菌株;

—部分或完全受抑製的菌株。

5.2.3.3 生長率

按規定用適當方法將適量測試菌株的工作培養物接種至固體、半固體和液體培養基中。 每種培養基上菌株的生長率應達到所規定的最低限值。

5.2.3.4選擇性

為定量評估培養基的選擇性,應按照規定以適當方法將適量測試菌株的工作培養物接種至選擇性 培養基和參考培養基中,培養基的選擇性應達到規定值

5.2.3.5生理生化特性(特異性)

確定培養基的菌落形態學、鑒別特性和選擇性,或試劑的鑒別特性,以獲得培養基或試劑的基本特性

5.2.3. 6性能評價和結果解釋

若按照規定的所有測試菌株的性能測試達到標準,則該批培養基或試劑的性能測試結果符合規定。 若基本要求和微生物學要求均符合規定,則該批培養基或試劑可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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