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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樣器校準標準操作程序



錄入時間:2012-3-7 16:44:09 來源:食品夥伴網

加樣器校準標準操作程序

1  目的:保證加樣器加樣的準確性。

2  加樣器範圍:各種品牌、型號的固定、可調和多通道加樣器。

3  職責:本SOP 由室負責人執行落實。

4  校準程序

4.1 校準環境和用具要求:

4.1.1  室溫:20~25℃,測定中波動範圍不大於±0.5℃。

4.1.2 電子天平:放置於無塵和震動影響的台麵上,房間盡可能有空調。稱量時為保證天平內的濕度(相對濕度60~90%),天平內應放置一裝有10ml 蒸餾水的小燒杯。

4.1.3  小燒杯:5~10ml 體積。

4.1.4  測定液體:溫度為20~25℃的去氣雙蒸水。

4.1.5  選擇校準體積:⑴ 擬校準體積;⑵加樣器標定體積的中間體積;⑶最小可調體積(不小於擬校準體積的1%)。(4)如為固定體積加樣器,則隻有一種校準體積。

4.2 校準步驟:

4.2.1  將加樣器調至擬校準體積,選擇合適的吸頭;

4.2.2  調節好天平;

4.2.3  來回吸吹蒸餾水3 次,以使吸頭濕潤,用紗布拭幹吸頭;

4.2.4  垂直握住加樣器,將吸頭浸入液麵2~3mm 處,緩慢(1~3 秒)一致的吸取蒸餾水;

4.2.5  將吸頭離開液麵,靠在管壁,去掉吸頭外部的液體;

4.2.6  將加樣器以30℃角放入稱量燒杯中,緩慢一致地將加樣器壓至第一檔,等待1~3 秒,再壓至第二檔,使吸頭裏的液體完全排出;

4.2.7  記錄稱量值;

4.2.8  擦幹吸頭外麵;

4.2.9  按上述步驟稱量10 次;

4.2.10 取10 次稱量值的均值作為最後加樣器吸取的蒸餾水重量,按附表Ⅰ所列蒸餾水Z 因子計算體積:體積=重量/Z 因子

4.2.11 按校準結果調節加樣器

4.3  新購的合格的移液器出廠前經過廠家校準,使用前無需校準。

4.4  每年移液器進行校準一次,自校或由廠家有關部門校準。

4.5  做好校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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